宿松男子拉着姐夫骗财10余万小舅子主犯竟未满18岁
近日,宿松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件姐夫和小舅子共同盗取他人号实行欺骗的案件,小舅子陆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七个月,缓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姐夫钟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二个月,缓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6月29日,该判决已生效。
怎样治疗白癜风呢2014年初,陆某与钟某共同出资购买了笔记本电脑、无线卡等上装备及专门用于欺骗的银行卡号,使用木马病毒程序在互联上盗取用户密码,然后通过获得的信息对该号码联系人实行欺骗。
2014年2月23日,陆某盗得被害人栾某白癜风最好医院女朋友的号码,冒充其与栾某聊天,谎称同事家小孩生病急需用钱,并提供了同事的联系方式。栾某随后向陆某提供的户名何启明(化名)的银行账户汇入人民币12000元。
2014年2月至8月期间,陆某和钟某采取一样手段,冒充被害人的朋友、生意火伴、儿子,共骗得栾某等6名被害人总计人民币104550元,所得赃款被二人用于浪费。其中,被告人陆某单独或共同作案6起,欺骗人民币104550
元,分得赃款90000元;被告人钟某共同参与作案2起,欺骗人民币34950元,分得赃款15000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陆某、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络讹诈的方法欺骗他人财物,其行动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进程中,被告人陆某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钟某起次要作用,是从犯;斟酌被告人陆某在
犯法时不满18周岁,是未成年人,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在案件审理中,被告人陆某、钟某退赔了全部赃款,法院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原标题:拉着姐夫冒名骗财10万余元小舅子主犯居然未满18岁